一、修畢學分數異動:
為使學生得以彈性規劃選課科目,本校「
1.微型學分學程學分數:至少修畢 6 學分,包含共同課程至少2學分,
2.增能學分學程學分數:至少修畢10學分,
二、申請修讀及證書申請方式:
1.申請修讀期間:上學期為11/1-11/25;下學期為5/1-5/25
2.申請學分證明書期間:上學期為12/1-12/25,下學期為6/1-6/25。
3.填寫申請表送交至英才校區英才樓6樓R604高教學程辦公室。
三、修讀情形調查:
調查問卷:https://forms.gle/
本問卷旨在調查各位同學修讀「
四、有關學分抵免:
依據公職人員培育專長增能學分學程第五點規定: 「五、各系(所、學位學程)
五、113-2開課規劃如下,各位同學可以預先做安排。
因有調降取得證書的學分數,若各位同學已達申請證書標準,可於113-2開學後於6/1~6/25,填列學分學程證明申請表(檢附成績單正本),提交至高教學程辦公室(英才校區英才樓R604);若113-2剛好能修足學分也請先提交證書申請資料,學期末成績結算後會陸續核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