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教育部114年6月4日臺教高通字第1142201506號函(附件一)辦理,修正本校學位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附件二)。 二、114學年度起,第1次申請論文延後公開應於學位考試時經考試委員審核通過,審核表件請參照教務處公告之本校研究所學位考試成績報告單(https://reurl.cc/8DEDGy)。第2次以上申請應取得原所有學位考試委員或原就讀系(所)務等會議審核通過。 三、檢附本校學位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114學年度起畢業生適用),同步公告於圖書館網頁「讀者服務/學位論文繳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