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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學程業經112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學程事務會議通過特殊優良表現學生獎金實施要點第三點修正草案,

主要修正說明如下:

為鼓勵本學程學生撰寫論文,符合以下兩種身分之一者,得申請2000元獎勵金。

  1. 未曾休學且於註冊第四學期結束前畢業者。
  2. 修習教育學程未曾休學且於註冊第五學期結束前畢業者。

 

申請期限:第一學期為11月30日前,第二學期為6月30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