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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資格:本校大學部學生,修業滿五學期之學業成績平均為75分以上,以及操行成績每學期皆為甲等者。
二、申請期限:每年5月底前,甄選時程由本學程另行公告之。
二、申請資料:申請書1份、歷年成績單正本1份、個人履歷資料檔案1份,以及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
三、甄選方式:書面資料審查,甄選評分項目及其配分如下:
(一)    前五學期學業成績:50%。
(二)    個人履歷資料檔案:50%。
四、申請格式詳如附件。